被告用电击棒突袭等候安检的原告 | 加入时间:2008-06-26 来源:京华时报 记者:刘杰 |
本报讯(记者刘杰)在开庭前15分钟,一名被告手持电击棒,突袭等待安检的原告,幸被法警等制止。昨天,记者获悉,该被告因妨碍民事诉讼,被朝阳法院拘留15天,罚款2000元。 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李红霞和中介公司被郭先生诉至朝阳法院。6月19日上午9点,是法院原定的开庭审理时间。当天上午8点半,李红霞早早来到酒仙桥法庭,等候开庭。8点45分,郭先生和代理人也来到法庭,在等候区等待安检。此时,李红霞突然从包里拿出一根电击棒,向郭先生的右臂刺去。 郭先生来不及躲闪,被电击后下意识地跳开。李红霞拿着电击棒追赶郭先生,想再次袭击他。郭先生的代理人和法警拉住李红霞,制止她再度电击郭先生。 李红霞事后承认错误,称一时气愤才做出如此不明智的举动。由于郭先生受刺激,原定庭审延期。 朝阳法院表示,李红霞在法庭等候区使用电击棒袭击郭先生,严重扰乱民事诉讼秩序,性质恶劣,已经构成妨碍民事诉讼行为。(京华时报)
[相关资料] 电击棒是一种近身自卫防身装备,分警用和民用。有袖珍型和加长型,有单一功能型和多功能型,(照明,电击,警报)瞬间释放电压高低不等,有30万伏脉冲直流电,有50万伏脉冲直流电,有100万伏脉冲直流电等等。电击人体时,可使人瞬间失去反抗能力.但电击人体头部,心脏等重要部位,或电击带有心脏起勃器的患者,可发生生命危险。 编辑:牛牛 上一篇:带着剔骨刀他要进法院 下一篇:不满妻子离婚 丈夫携刀出庭 [返回主页] [返回起始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