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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剔骨刀他要进法院

                                  加入时间:2008-03-11 来源:青岛晚报 记者:谭雯雯

    四方法院安检查出一批违禁品,法警今天告诉记者带录音照相功能的手机最难处理。
   昨天,两名到四方法院立案和参加开庭的当事人过安检门的时候,警报器响了起来。法警提示从他们身上查出录音笔。两名当事人均表示非故意带入。法警将录音笔代为保管,直到两人离开法院时才交还。法警大队大队长何英说,录音笔算是比较常见的,他们还曾经检出过麻绳、酒精、空酒瓶,甚至还没收过近半米长的钢制刀具。
  女士夹带“防色狼电筒
  今年1月25日,一位女士到四方法院民庭办事,安检时警报器响了。在法警的要求下,她把手提包打开检查。法警蓝警官发现她包里有一个二十厘米长类似手电筒的东西。蓝警官把这个“手电筒”拿出来,发现它可以充电,而且比普通手电筒多了一个按钮。他对着地面试探着按了一下按钮,“手电筒”竟然“嗤嗤”地射出电流。蓝警官这才发现了“手电筒”的厉害。这位女士说“手电筒”其实是“防色狼电筒”,用来防身的。法警帮她把“防色狼电筒”寄存,等她办完事出来再取走。
  剔骨刀夹在书里备防身
  “刀具是安检中经常见到的危险物品,”四方法院法警大队大队长何英说罢拿出了几把他们没收的刀具给记者看。这几把刀中最长的有44厘米,还有特别锋利的剔骨刀。蓝警官拿起剔骨刀告诉记者,这是他去年从一个中年男子那里检查出来的。“这个男子四十来岁,个子不高,是来开庭的当事人,过安检的时候警报响了,我就让他开包检查,”蓝警官说,“他的包很大,最底部有一本大书,经常有当事人带着法律书籍来开庭,我开始不怎么在意,但是手持探测器响了起来。”蓝警官打开书,发现了夹在里面的剔骨刀。“他说带刀来是防身的,我告诉他超过8厘米长的刀具都是管制刀具,对他的刀予以没收。”蓝警官今天告诉记者,不仅有人把刀藏在书里、卷在报纸里,还有人把刀藏在袖子里、窝在腋下。
  可录音拍照的手机是盲点
  法警不仅查出过刀具,还有酒精、打火机用的大瓶气体、麻绳、酒瓶、录音笔等。安装安检门以后的两年来,四方法院法警大队共查出180件不允许带入审判场所的物品,其中管制刀具六十余把、录音器材二十多部。据粗略统计,市内四区法院一年检出不允许带入审判场所的物品约500件。何英说,安全检查对当事人、旁听人员都是一种保护,但是随着科技发展,也产生了目前不能解决的问题,“手机可以录音、照相、录像,但是我们不能禁止把手机带入审判场所,这个问题现在还无法解决。”
  新闻链接
  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第七条第五款,拒绝接受安全检查或不听从安全检查人员安排的不得进入审判场所。根据该规则第八条,未经法院允许的各种录音、录像、摄影器材等限制物品,禁止私人携带的枪支、刀具及其他具有类似功能的器械或棍棒等管制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强腐蚀性物品等危险物品,其他可能妨害法庭审判秩序的物品都不得携带进入审判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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