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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法警参与九成案件执行
2007-06-07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不断加大司法警察参与执行的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司法警察威慑力强、反应迅速、力量集中的优势,有力地推进了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该院执结的案件中,90%以上的案件都有司法警察参与,2005年至今,该院司法警察共参与执行案件3000余件,司法警察已成为执行工作中的一支生力军,为缓解执行工作压力做出了贡献。
针对当前抗拒执行案件日益增多的情形,该院充分发挥司法警察在果断处理突发性事件中的重要作用,特别是在遇到被当事人围攻、执行受阻、执行人员人身受到严重威胁时,积极派出司法警察参与,加大执行力度,维护司法权威。
同时,针对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等问题,该院充分利用法警装备精良、训练有素、能够对紧急的执行线索快速反应、快速出击的特点,使大量案件得以顺利执结。在岑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中,执行标的额虽然只有1.7万余元,但因被执行人岑某下落不明,该案一时无法执结。5月的一天深夜,该院接到了群众举报,司法警察立即行动,第一时间赶到某娱乐场所找到了岑某,该案得以迅速执结。(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 作者:张春卫 陆 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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