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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2008-05-21 来源:本站 作者:王建厦 |

新疆阜康市人民法院从倡导现代司法文明出发,建立了押解刑事被告人戴头套制度,既充分保护了刑事被告人的人格权,又增强了司法警察押解工作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该院自2005年5月实行此项制度以来,法警队共完成刑事值庭315次,提押被告人387名,未发生一起被告人自伤、自残和脱逃的警务事故。图为法警押解刑事被告人到庭。(作者单位:新疆自治区阜康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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