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宜法院建立“司法警察个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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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2008-04-24 来源:本站 作者:丁宜芳 |
分宜县法院为提高法警的综合素质,建立了司法警察“个人档案”,将司法警察的各项情况都一一记录在“个人档案”中,以此考量司法警察的个人能力、执警情况及廉政建设等基本情况,不断夯实基础,力塑形象。
“个人档案”从以下十三个方面进行细化,即个人基本情况、值庭押解看管人犯等执警情况、协助执行情况、技能训练情况、政治业务学习情况、信息调研宣传工作情况、配偶子女从业情况、拒吃请情况、个人重大事项情况、被举报及被反映初查情况、违法违纪处分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违反本院规定情况。建立“个人档案”的对象为司法警察大队在职法警、聘用制法警,做到一人一档,并严格规范档案管理制度。
“个人档案”与法警年终考评、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等切身利益挂钩,此举使全体法警的综合素质在良性互动中不断提高,为该院审判工作健康、有序、规范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作者单位:江西省分宜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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