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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颍县检察院首创司法警察参与刑事诉讼流程
                                            2007-10-22
    经过二个多月的酝酿、讨论,临颍县检察院出台了《司法警察参与刑事诉讼工作流程》。
    2006年11月中旬临颍县检察院法警队正式完成集中编队管理,而且根据上级院的有关规定,出台了一些规章制度,有用警、派警制度,警械领用审批制、司法警察工作管理制等,按照这些规定,法警工作开始运行,运行一段时间后,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用警部门不知道如何用警,司法警察对自己在刑事诉讼中发挥什么作用也不十分明了。司法警察到底能发挥多大作用,到底能干什么,在大家心中有了疑问。为了便于大家了解司法警察工作,便于司法警察熟悉自身职责,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联系法警工作实际,我院决定制定《司法警察参与刑事诉讼工作流程》,。从四月份开始制订,期间,广泛征求了大家的意见,并积极向市院征求意见,得到了市院领导的认真指导,进行了多次修改,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出台实施。
    该流程明确了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强制措施的执行、送达诉讼文书、在监狱、看守所以外讯问犯罪嫌疑人、侦查工作中需要司法警察参与的工作、被害人、证人的保护、出庭公诉人员的安全保护、死刑临场监督工作可以由司法警察参加;并且从刑事诉讼的各个环节入手,指明司法警察在具体的诉讼进程中的职责与任务,为正确用警,司法警察正确履行职责提供了保证。
    据了解,该流程在全市尚属首创。(来源:漯河网  作者:临颍县人民检察院 杨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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