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上一层 | 新闻 | 法治 | 法律 | 规范 | 风云 | 警务 | 经验 | 英才 | 警装 | 警钟 | 图片 | 为民 | 情怀 | 摄影 | 联系|视频|问答|社区

                           "树司法警察形象"有利于人民法院的审判事业
                                         
    形象,即由事物表现出来的、能够辨别的外在表象。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也有自己的形象,树立良好的司法警察形象,有利于人民法院在人民群众中贴近距离,提高威信,更有利于人民法院日新月异发展的审判事业。否则,将影响人民法院的高大形象和法律的威严,不利于人民法院审判事业的发展。
    为什么说"树司法警察形象"有利于人民法院的审判事业呢?笔者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司法警察是人民警察的警种之一,是人民法院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民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的重要保障力量。随着我国对外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形势的不断深入发展,社会各种矛盾日益突出。高智能犯罪、团伙犯罪的比例不断增加。群众涉法上访人数不断上升,执法环境越来越差。因此,司法警察的作用就越来越显的非常重要。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这项工作是任何人和任何部门都不可替代的,司法警察部门也是人民法院仅有的一支武装力量,必须大力加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这是新时期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对司法警察队伍的客观要求。司法警察部门是人民法院的窗口。既然是口,司法警察的形象就显的非常重要。几年前,电视剧《法官潘火中》播出后,在全社会引起了强烈的反响,纷纷歌颂、赞扬法官潘火中,广大人民群众认为并非是电视剧剧情感人,而是法官潘火中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事迹而感人。近一段时间全国上下都在学习方永刚的先进事迹,学习方永刚就是要刻苦钻研、与时俱进、矢志不渝的执着探索精神;学习方永刚就是要从党政干部做起,多干群众急需的事、多干群众受益事、多干打牢基础的事、多干长远起作用的事;学习方永刚要带头讲正气、树形象,做到职务服从职责,对工作恪进职守;学习方永刚要带头孝敬父母,对贫困群众献爱心、立足本职有责任心、改变家乡面貌树信心。人们普遍认为,在当今市场经济大潮冲击下能有这样的好典型,实在是太好不过了。相反,有的法院干警搞行业不正之风,在办案过程中吃、拿、卡、要、拖,这种行为严重败坏了人民法院的形象,贬低了广大法院干警的形象,用这种形象在人民群众中行使权利,老百姓怎么能接受呢?
    其次,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形象的好坏,在一定意义上讲,体现着人民法院的整体形象,体现着执政党的形象。人民法院是中国共产党的专政机关,是打击犯罪、保卫政权、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审判机关。在具体的执法活动中,司法警察形象的好坏,在一定程度上,直接体现着执政党的形象。按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要求,朝阳市纪检委林钧栋同志的事迹就是执政党形象代表的最好体现。林钧栋同志是党的忠诚卫士,我们要学习他无限忠诚于党和人民,无私奉献的政治本色;学习他牢记宗旨,心系百姓的公仆情怀;学习他脚踏实地,勤奋创新的敬业精神;学习他不畏艰险秉公执纪的优秀品格;学习他淡泊名利、安于清贫的高尚情操。不断加强党性教育,提高思想境界,永保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树立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良好形象。
    再次,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形象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审判工作,同时,也是人民法院是否能够顺利开展审判活动的一个保障条件。因为,只有一个好的司法警察形象,老百姓才乐于接近,人民群众才会相信你。在具体履行法律职务时,人们才能心情舒畅的配合你,对人民法院才能有一个好的评价和印象。这对于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对于某些案件的顺畅审理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做为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要严格执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内务条令》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行为规范(试行)》规定的要求。反之,如果在具体执法活动中,知法犯法,办关系案、人情案,吃、拿、卡、要、拖,偏袒一方,贪赃枉法,不但要受到党纪、政纪的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还要受到社会各方面的谴责,这样的形象在人民群众中是树不起来的。那么,怎样才能树立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形象呢?方永刚、林钧栋就是一个很好的学习榜样。树司法警察形象应该怎样去做?这就需要我们认真去研究,认真去思考。笔者认为,树司法警察形象,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做起。
    1、司法警察要树立良好的行为形象。在我们履行职责过程中,行为形象是十分重要的,干什么就要象什么,对于司法警察警容风纪(包括着装、仪容、举止、礼节)的要求是行为形象的突出要点。①着警服要保持警容严整,在工作期间必须着警服;②司法警察应当保持头发整洁,不准染发,不留长发,不得纹身等;③司法警察应当举止端庄,谈吐文明,精神振作,姿态良好;④司法警察在不同场合,分别要行举手礼、注目礼、持枪礼,在不同场合都有相应的礼节。在执行公务时要履行告知程序,先敬礼,对当事人说明情况并讲清权利和义务。对于形象而言,在具体执法行为过程中,直接影响着自身的形象,所以,要用自身的行为来维护自身的形象。
    2、司法警察要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社会主义法律制定之后, 能否正确顺利地实施,是直接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也是法律本身能否取信于民的根本问题。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就是要围绕保障人民法院审判工作这一中心任务,建立其规范的工作、学习、生活秩序,按照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要求,培养司法警察爱岗敬业、令行禁止、公正廉明、英勇善战、无私无畏、雷厉风行的优良作风。提高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保证司法警察队伍圆满完成任务,树立司法警察队伍的良好形象。
    3、司法警察要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要做到这一点就要时刻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依法履行职责。要坚定政治信念;维护司法公正,提高执法效率;保持司法廉洁;加强职业修养;注重警察仪表;约束举止言行。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押解规则、值庭规则、看管规则、安全检查规则履行职责。要制定预防突发事件预案措施,应当重视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建全多项安全制度,实行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在执行职务时,应当时刻保持警惕,严格遵守各项安全制度。
    4、司法警察要树立良好的人格形象。这就要求司法警察要坚定政治信念、加强职业修养、崇尚法治、维护正义;公正廉洁、文明执勤;秉公执法、办事公道;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坚毅勇敢、不怕牺牲;勤勉敬业、忠于职守。履行职责要旗帜鲜明,不隐瞒自己的观点和意图,摒弃勾心斗角,争名夺利的丑恶行为,在群众中树立良好的人格形象。
    总之,良好的司法警察形象树立起来了,司法警察的整体素质提高了,人民法院的审判事业才会蒸蒸日上,人民法院的建设才会得到更好的发展。(作者: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队长 于九江)

    上一篇:立足本职为辖区的审判工作服务
   
下一篇:论基层法院司法警察值庭死刑二审案件的安全保障工作
           [返回主页]    [返回起始页]


Copyright 2007 kuufo.com All Rights Reserved.网站导航
版权声明 法警天地网 版权所有 辽ICP备07004971号 投稿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