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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司法警察参与执行的新路子
破解执行难,一直是法院工作的一个重点。按照集中执行分权理论、实施执行裁决权与执行实施权的合理有效分权动作,为实现执行的“公正效率”提供了制度和组织保证。但执行力量不足以及执行人员“文官化”等问题,成了新形势下影响执行工作进一步拓展的因素。大胆探索努力实践,建立和完善司法警察参与执行的工作机制,才能有力确保促进执行工作,缓解执行难,力争取得更大成效。
一、深入研究,统一思想认识
面对当前执行工作的沉重压力,分析执行工作的现状,应考虑到法警大队警力充足,但业务范围单一的情况,如何盘活用好法警大队的人力资源,使司法警察参与执行,为执行服务,充分发挥其应有的职能作用,在这方面形成共识;
一是具有合法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人民警察的独立警种。《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关于高级人民法院统一管理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中不同程度的赋予了司法警察参与执行的职权,这都说明司法警察参与执行工作具有法律依据,也是法律法规赋予司法警察的一项任务。
二是具有互补性。执行局与法警大队虽属两个独立职能部门,但业务上具有交叉和互补,执行工作中采取的查封、扣押、冻结、搜查、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需要司法警察参与或独立完成,遇到重大执行活动或发生暴力抗法事件,更需要司法警察的直接参与和保障。司法警察参与执行,必定能保证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具有不可替代性。司法警察是人民法院干警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诉讼活动中的法定成员,肩负着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的重任,随着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的发展,法院审判工作涉及的领域不断拓宽、任务日益繁重,与之相适应的司法警察的任务也不断扩大和加重,特别是审判和执行的保障任务将越来越繁重。司法警察在执行过程中,所履行的强制执行手段,具有法官和执行法官不可替代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如依法使用械具和武器等。
四是具有权威性。执行工作是审判后的执法活动,具有鲜明的强制性和迫使服从性,而法官作为执行人员不具有这种外在形象和威慑力,尤其是法官着装改革后“文官化”趋势日益难以适应执行工作需要。而司法警察具有武装性、强制性、机动性的特点,作为准军事化性质的法警队伍应当成为执行队伍的生力军,在当前执法环境不理想,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的情况下更具有强大的威慑作用。让司法警察在参与执行中担负起“急、难、险、重”的任务,更好地为执行工作服务,不仅适应改革需要,而且可以充分利用其装备弥补执行装备的不足。
五是具有可行性。执行权具有司法权和行政权的双重性,已经成为实务界和理论界的共识。理顺执行与警务工作的关系,拓宽法警工作职能,为司法警察提供展示才华,发挥作用的平台,使司法警察更有作为和地位,促进司法警察大队的队伍建设,达到“双赢”效果。
二、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教育管理
司法警察参与执行,要求有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司法警察队伍。为了加强领导,司法警察大队负责人应参加执行局疑难案件合议组,共同分析案情,制定执行方案,以便于更好开展执行工作。
司法警察大队为了适应业务工作的变化,可以按照统一领导、编队管理、共同发展的要求,来加强司法警察的教育管理,狠抓队伍建议。
一是加强政治学习。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司法警察的头脑,开展“保先竞优”主题活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六条禁令”、不断增强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公正意识、纪律意识,树立起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
二是抓好业务学习。认真学习关于执行工作的法律法规,掌握执法依据和政策,不断提高执行水平。
三是开展技能训练。按照省高院下达的司法警察年度教育训练计划,由司法警察大队制定实施方案。统一组织全体司法警察参加业务科目、技术科目、共同科目的教育训练,通过训练,使司法警察掌握专业技能,以及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本领。
四是建章立制。应制定《司法警察大队参与执行的工作规定》等,对司法警察参与执行的职权范围,工作内容、执行措施的适用,强制执行的程序作出明确的规定,使司法警察在参与执行过程中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五是实施调警令。进一步理顺调警关系,做到司法警察有序调警,遇到突发事件发生时,执行局开展重大执行活动时,由法警大队统一派警,统一调配,使司法警察做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确保审判和执行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法院的尊严和权威。
六是严格考核奖惩。司法警察参与执行工作纳入法院工作考核范围,做到责任落实,奖惩分明。
七是改善物质装备。2004年在新的一届党组领导班子的大力支持下,已投资60余万元,新购警车2辆、配备对讲机、防弹背心、防暴枪、安检器、警棍、头盔、手铐、警绳等,为司法警察参与执行工作,完成各项任务提供了雄厚扎实物质保障。
三、发挥职能作用,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首先确保了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大了执行工作力度,在以往执行局集中执行“骨头案”、“难缠案”工作中充分证明了司法警察具有特别能战斗、能吃苦的优良作风,形成了强大的执行攻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其次司法警察在参与执行过程中充分发扬了敢打硬战的顽强作风,工作中雷厉风行,坚持原则,为执行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
第三促进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司法警察参与执行工作,不仅充分利用了警力资源,而且能大大激发司法警察工作热情,有力保障审判执行工作顺利进行,同时也能促进司法警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纪律建设。
总之,在当前社会新形势下,司法警察参与执行有法可依,必定能促进执行工作顺利进行,定会成为法院执行工作改革的新方向。(来源:网络 作者:河北省武安巿人民法院
张爱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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