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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法警刘琳的一天

                                   加入时间:2007-12-15 来源:郑州日报 记者:张冯焱

    法警大队副政委、29岁的刘琳是管城区人民法院4名女法警中的一员。
  刘琳总是提前20分钟上班。早上8:10,她走进办公室,换上警服,原本清秀柔弱的女子瞬间变成了一个英姿飒爽的“警花”。刘琳笑言:“也许是喜欢这个职业吧,我特别喜欢这身警服,自己觉得穿再时髦的衣服也没有警服漂亮。”
  8:30,刘琳和她的搭档带着介绍信、提票和手铐等,乘警车出发,任务是到看守所押解一名女被告人回法院开庭。路上的半小时终于让她有时间和前来体验生活的记者攀谈起来。刘琳快言快语地向记者谈起工作,有的群众对法警不了解,看到穿警服的就以为是“公安”,这也给她的工作带来过麻烦。
  一次,她负责押解17岁的女被告人小雨。一下警车,小雨的母亲突然哭喊着扑上去,刘琳果断地往前一迈,将她拦住,并劝告说:“法律有规定,开庭前家属不能会见,庭审结束后再安排会见。”可是,小雨的母亲仍然情绪激动,小雨开始大哭。眼看开庭的时间到了,刘琳灵机一动,对羁押室里的小雨说:“刚才你也看到了,妈妈那么急切地在门口等着你,说明你不管犯多大错误,妈妈都是爱你的,现在你妈妈就在法庭的旁听席上,她一定希望你改正错误,早点回到她身边。”
  那天的庭审非常顺利,小雨情绪稳定,还为自己做了适当的辩护。庭审结束后,小雨的母亲专门到法警大队道了歉。刘琳说,她押解的女性犯人都很年轻,每次执行任务时,她都感到说不出的痛心和惋惜。
  正说着,警车驶进了看守所,刘琳麻利地办完押解手续,悄声说:“不能聊了,我必须看管好被告人,确保安全。”
  被押上警车的是30岁左右的吴某,刘琳一直坐在她的旁边,关注着她的一举一动。庭审开始前,吴某提出上厕所,刘琳和搭档把吴某带进厕所,小心地为她打开手铐,随即一左一右站在她的两旁,距离在半米之内。在三个小时的庭审过程中,刘琳始终保持这样的状态。因为庭审时吴某不带手铐,刘琳的表情似乎有点紧张。中午12:00,法庭审理结束,而刘琳的工作还没有结束。她将押解吴某返回看守所。
  刘琳说,干法警的,加班是很正常的事。除押解看管犯人和值庭外,参与拘传、逮捕以及强制执行等都是她的工作内容,深更半夜参与强制执行任务时,她们女法警和男法警一起冲在前面,丝毫没有退缩,在看管女性嫌疑人时,她们往往要发挥更大的作用。
  下午2:00,刘琳又开始执行看管一名女性犯人的任务。刘琳说,每次安全地执行完任务,紧绷着的神经才会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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