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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突起风云 法警机智果敢应对
-本溪县人民法院成功制止一起突发事件
2007-05-09
4月27日上午,辽宁省本溪巿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在该巿本溪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赵尚伟抢劫、强奸、故意杀人一案。该案在当地群众中反响极为强烈。本溪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接到巿中院法警支队要求其负责完成押解、值庭任务的“调警令”后,立即启动应对突发事件紧急预案,动用全部警力进行周密布署。
上午十时许,当被告人赵尚伟被押解进入审判区准备宣判时,等候在那里的被害人家属先后几次冲上审判区,意欲向被告人复仇,经值庭法警多次拦截,及时控制住了局面。
当法院宣判结束,将被告人押上囚车送看守所还押之际,突然,一部分被害人家属张开双臂拦住囚车,早已候在审判法庭外的另一部分被害人家属,开动一辆“天津大发”面包车冲进法院大门,向囚车冲撞过去。危机关头,法警大队长王绍华反应敏捷,立即指挥两名法警护住被告人后撤,他与担任外围警戒任务的五名法警奋不顾身地扑向疾驰而来的面包车,终于用身体挡住正在前行的车辆。面对现场众多被害人家属情绪激烈的场面,本溪县人民法院全体司法警置个人安危于不顾,向被害人家属耐心地解释国家的刑事法律政策,同时指出被害人家属妨碍司法活动的违法性。经法警长时间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苦口婆心的劝导,终于赢得被害人家属的理解,被害人家属将面包车开出县法院门外,离开了押解现场。此起突发事件得到有效化解。
事后,本溪巿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决定,对在这起突发事件中表现快速果断、临危不惧的本溪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记集体三等功一次;对在处理突发事件中表现出强烈使命感和责任感、具有较强指挥能力的本溪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王绍华同志记个人三等功一次。并号召全巿法院系统向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学习。
(来源:法警天地网 牛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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