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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门法警深夜见义勇为 拯救车祸重伤者
                                             2007-03-28
    龙门县法院法警谭锦秋同志积极参与抢救一名因交通事故而严重摔伤、生命垂危的群众,由于及时采取了恰当的救助措施,为挽救伤者生命赢得了宝贵的时间,目前伤者已经转危为安。谭锦秋同志见义勇为、无私助人的行为,受到医生、交警和群众的一致赞扬。
  2006年12月3日凌晨零时30分,龙门县城西林路一小食店门前,一飞速行驶的大功率摩托车与同向行驶的无牌载人摩托车发生碰撞,驾驶大功率摩托车的驾驶员重伤倒地,并被自己的摩托车紧紧压着,头破血流,口吐鲜血,昏迷不醒,奄奄一息地横躺在马路中间,情况非常危险,另一辆无牌摩托车驾驶员则趁乱驾车逃离肇事现场。龙门县法院法警谭锦秋刚好路过,看到情况危急,伤者生命危在旦夕,于是马上将紧紧压在伤者身上的摩托车挪开,运用所学的一些急救知识,为伤者进行简单处理,迅速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在等待救援期间,由于伤者的情况不适宜随意移动,而时值深夜,路上灯光昏暗,为了保护现场并避免过往车辆辗到伤者,谭锦秋同志主动维持秩序,有条不紊地疏散围观群众,充当临时交通指挥员引导来往车辆小心闪避通过。数分钟后,救护车、交警赶到后,谭锦秋又和医护人员一起把伤者抬上救护车,协助交警勘验和取证后,才离开现场回家。事发三天后,谭锦秋一直没有跟任何人提起此事,但却惦记着伤者的情况,于是致电医院查询伤者的情况,得知伤者由于抢救及时,已经脱离了生命危险,心中的大石才放下来。
  由于几名知情群众专程到龙门县人民法院,向龙门法院领导反映此事,谭锦秋同志的挺身救助事迹才为单位领导和同志所知,但他对具体情况闭口不谈,只是表示:“我只是做了一名共产党员的份内事,这样的事情能够遇见多少就应该帮助多少,不值一提。”据了解,谭锦秋同志一直坚持做好事不留名,同事们仅仅知道他在2000年10月前往现龙潭镇公干的途中组织同事抢救两名交通事故重伤者,今年9月在龙门县委党校门口救助一名交通事故伤者的故事,还有许多助人为乐的故事只有谭锦秋同志自己才最清楚。(来源:西林河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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