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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警徽更闪光-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检察法警队队长余小维同志先进事迹
                                   加入时间:2007-10-29 来源:武汉法院网  发布者:admin
    余小维同志,中共党员,1984年调入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行政科工作,同时担任院司法警察,2005年调入院法警队工作,任法警队副队长,2006年起任法警队队长,二级警督。他谦虚好学,勤勉敬业,多年被院被为先进工作者,被东西湖区委区直机关工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从警22年来,他用实际行动,致力于检察服务,捍卫司法权威,诠释着21世纪“司法为民”的执法理念。
    规范管理 打造一流
    余小维同志性格刚毅、雷厉风行,不仅在政治上严格要求自己,在业务上和工作中也丝毫不含糊。他严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专业知识,用理论来指导实践;认真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来管人、管事,使法警队的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以身作则服从命令听指挥,确保本院的刑事检察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无规矩不成方圆”,失去规章制度的约束,作风建设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为了符合司法警察“政治合格,作风优良,技术过硬”的要求,余小维同志下苦功夫学习与警务工作有关的法规细则,严格训练,从规范动作、警姿警容到武器装备的掌握、微机操作的应用,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因为司法警察的职业活动属人民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名司法警察,他始终把检察服务活动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为确保检察职能活动顺利进行,他从规范执法着手,认真贯彻执行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和《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的规定,先后到上级警务部门学习、到江汉、江岸等兄弟区院取经,在学习借鉴的基础上制定了《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聘任制司法警察管理暂行办法》、《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操行评分办法》、《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教育训练制度》、《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责》、《法警工作流程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将出台的《提押制度》、《看管制度》等法警工作系列制度统一制作上墙,完善了法警工作规则;并将法警工作有关资料统一汇编印刷成册,保障司法警察人手一本,做到了法警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较好的规范了司法警察工作。余小维同志作为一队之长,管理中做到“三不软”:常规教育“口不软”,批评教育“心不软”,严厉处罚“手不软”,在批评教育基础上,提高认识,强化教育,慎重处罚。他积极协助分管领导,主抓全队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引导年轻法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致力于全队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的提高,这支步调一致,警容严整的准军事化队伍,如今已成为检察院一道亮丽的风景。
    由于他身体力行、严格管理,打造了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的法警队伍。该队女法警彭玉华多次被区政法委抽调到“6.10”法教班协助工作,每次都受到政法委嘉奖,2005年被抽调到高检院专案组协助办案,分别受到高检院通报表扬和省院嘉奖。2006年,该队法警向军同志被院党组抽调到反贪参加攻坚战,他协助反贪干警在短短的一个月的时间就侦破重大职务犯罪案件5件,使我院反贪工作迅速改变了长期滞后的状况,受到领导的好评。
    勤勉敬业 任劳任怨
    余小维同志无论是在行政科工作还是在法警岗位上,都坚持立足本职,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对事业极其认真、执着。他顾全大局,从不计较个人得失。随着司法警察制度改革的进行,参与案件的提审、对办案区的看守、对疑犯的看管、押解、协助搜查、文书送达等,日益成为司法警察的重要职责。为了生效的法律文书能够得到及时送达,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总是利用休息时间,节假日,加班加点送达文书。从事法警工作近二十年来,只要没有外出,几乎所有的提审、传唤、搜查等活动,他总是身体力行,亲自参加,从未出现过任何差错。特别是在协助自侦部门晚间突审,外出调查取证,他总是争着做,抢着干,从不认为这是年轻一点法警的事,虽然熬夜,旅途劳顿,他却自得其乐。对于重大刑事案件的提审,为确保万无一失,他总是与刑检部门的同志主动联络,协商有关事宜,做到心中有数。今年3月到8月我院刑检部门在办理辖区高斌重大涉黑涉恶案件中,余小维同志凭着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临危不乱,处理适宜,亲自参加整个批捕、公诉过程的提押、看管,配合工作,为刑检活动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严格司法 弘扬警威
    司法警察是人民检察院直接领导和指挥的武装力量,基于其警察的职业性质,余小维同志在日常的警务活动中,总是自觉维护检察院形象,捍卫法律尊严。无论是日常履职或是外出协助调查,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做到举止文明,决不简单粗暴。他把忠于党、忠于人民作为最高标准,对人民始终保持着朴素的感情,既能坚持原则,又能情法并用。因法警大队设在院机关一楼,日常总会遇到前来咨询的群众,他总是热情接待,尽力为他们提供帮助,他深知“良言一句三冬暖的道理”,为他们联系相关部门,以得到接待处理。他就是这样,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和谐社会的司法文明。他疾恶如仇,对于那些无理取闹,借机滋事,乃致暴力抗法者,则坚持原则,敢于碰硬,毫不妥协。2005年,我院在办理一起敲诈勒索案件时,四名犯罪嫌疑人的亲属10余人气势汹汹地闯入该院公诉科,扬言要找承办检察官 “说清楚”,来者情绪激动,工作秩序一度被打乱,余小维同志得知情况后,带领法警队的干警赶至公诉科办公室,对来者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和劝导,并果断地疏散了来访者,维护了正常的工作秩序。
    在一次次的强制查封、扣押行动中,余小维同志多次受到有关人员的威胁,甚至直呼其警号,扬言要报复,但他没有一次畏惧退缩,总是勇往直前。 “怕死就不做警察”, 余小维同志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2005年5月,在协助反渎职侵权局办理公安干警刘某涉嫌渎职案中,被害人家属仗其自身位高权重,经济实力雄厚,多次就案件的赔偿问题找案件承办人无理取闹,并扬言如达不到要求就天天到检察院闹事,如果谁敢阻拦就报复谁。身为法警,担负着保卫检察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干警的人身安全的职责,作为法警队长,余小维同志挺身而出,在耐心地进行疏导的同时,义正言辞地对对方提出的无理要求进行驳斥,对对方的威胁之词,他大义凛然,嗤之以鼻,坦然地说“能死在自己的岗位上,是警察的光荣”。最后,在他的努力下,来访者最终接受法律的裁判,停止了无理取闹。 余小维和他的同事们,正是他这种敢打敢拼的大无畏精神,打出了法警队的声威。
严于律已 公正无私
    在检察院,检察官是令人向往的职业,法警工作则相对简单辛苦,发展前途也受到一定限制,但余小维同志不这么认为,为人民工作,没有贵贱之分,只有分工不同。他热爱司法警察这个职业,一心扑在工作岗位上,自从检察院实行公休假制度以来,他从未请休过一个公休假,有时外地出差归来,经过长途跋涉,疲劳可想而知,只要还没到下班时间,他肯定会到单位看看,在他心里,总觉得有什么东西下心不下。外出办案,如果时间充裕,顺便浏览一下当地风景名胜,在一般人看来,也未尝不可,但余小维同志却不这么想,有一次到上海出差,事情办完了,也比较圆满。在返程途经无锡时,父亲希望他能抽空去看望一下自小无比疼爱他的年迈姑妈,尽管他也是好不容易才能到此,很想去看望一下多年不见的他日思夜想的姑妈,同伴也希望顺便浏览一下无锡秀丽的江南风景,但被他婉言拒绝,他将对亲人的这份眷恋之情深深埋在内心深处。同伴不解,他劝慰同伴,有机会的,下次再来。当然,在检察院工作时间长了,总会遇到方方面面的人吹风说请,托他帮忙引荐引荐,走动走动,或者协助办案时,望他手下留情,高抬贵手,有的甚至送来礼品,他总是婉言谢绝,不为所动,秉公办理。
余小维同志就是这样,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用清贫书写着朴实的春秋,但他的实际行动,却让警徽更加熠熠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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