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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徽下闪亮的足迹—记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许林昌
2007-05-05
一米七的个子,一身警服,在警徽的映衬下,自有一股不怒自威的浩然之气。这是许林昌,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名法警。自参加工作以来,许林昌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地工作,默默地奉献,用自已的行动展现了一名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风范。
法警在执法过程中,经常要同穷凶极恶的罪犯、暴力抗法的当事人打交道,随时都有可能受到辱骂,有时还会面临各种危险。但许林昌始终认为,对于当事人,应该有诚意,够耐心。他将他的想法化为了实际的行动,并始终坚持着。2006年6月,在东兴市执行一宗强制搬迁案件时,有一被执行人不肯搬走,在采取强制措施的过程中,被执行人哭闹不休,不但坚持不搬,还口出骂词。使执行工作一时陷入僵局。许林昌看大这种情形,马上走过去对被执行人进行耐心细致的劝说、安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善意地提醒被执行人不要辱骂执法人员。怎奈对方是一个法盲,又特别固执,根本听不进他的任何劝说。时值盛夏,被执行人闹了近一天,最后被太阳晒晕了。许林昌见状,立即向带队领导汇报,征得领导同意后亲自抱其上车送往医院,到了医院后又将其背上了三楼急诊室。还没顾得上喘口气,经过急救的被执行人清醒了,要找水喝,这时,又是满头大汗的许林昌跑到医院外去给被执行人买来了水。类似这样的事情到底发生了多少次,连许林昌自己也数不清了。
作为司法队伍的组成部分,随着审判方式改革的深入进行,审判的公开性、公正性、规范性越来越高,法警们为审判活动提供服务和保障的工作任务也日益繁重。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只有练就过硬的本领才能保障任务的顺利完成。为此,法院组织了多次司法警察业务培训班。在每一次培训中,许林昌既当教练员又当学员都听从指挥、吃苦耐劳、任劳任怨、积极组织训练,以高度的热情和责任感完成各项业务培训工作,提高了自身的业务综合素质。在2006年11月份的全市两级法院司法警察集训期间,许林昌除积极协助支队领导搞好各项训练工作还兼任教练员。在训练中,他不因为自己是教练员就对自己放松,反而对自己更加严格要求。面对天气恶劣、训练场地面积不足等不利条件,他以身作则,带领自己所负责的班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克服各种困难,坚持训练。由于参训人员技能水平参差不齐,既有刚从学校毕业的大学生,也有从其他庭室调过来的同志,很多人没有受过法警技能训练。针对这种情况,他把自己在部队学到的专业技能,毫无保留地传授给每一个学员;认真、细致、耐心地细抠每一个队员的动作和各种警械具使用的不足之处,助其改进。短短时间内就使班队列、擒敌拳、警械具使用等科目上由不会到会,并达到了较高的水准,使集训的法警们顺利通过考核和汇报表演获得了好评。
司法警察,是一个平凡却又险重的岗位,许林昌一步一个脚印,用自己的行动为头上的警徽增添了一抹绚丽的色彩。
(来源:广西高级法院网 作者:防城港中院杨秀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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