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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血丹心铸金盾—记金溪“全省优秀司法警察”王志文
2007-07-23
王志文,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人民法院现任党组副书记。他从一个年轻气盛的小伙子进入法院,一干就是17年,先后担任书记员、法警、审判员、秘书等职务,完成了不同角色的转换。在担任法警队长的3年中,他率领法警大队取得了数不胜数的骄人成绩: 2003年、2004年、2005年,法警大队连续三年被金溪县委政法委授予“人民满意的五星基层政法单位”称号;2004年法警大队被共青团金溪县委授予“青年文明号”称号,被共青团抚州市委授予“青年文明号”称号;2006年金溪法院法警大队被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共青团江西省委授予2005年度“青年文明号”,抚州市法院系统仅此一家。2003年、2004年王志文两次被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全市优秀司法警察”称号;2005年当选为抚州市优秀青年岗位能手;2005年被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优秀司法警察”称号,是他带领出了一支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优秀法警队伍。
迎难而上 固本强基
金溪法院法警大队,曾受年龄老化、技能弱化、人心涣散等问题困扰。王志文担任队长后,面对困境,迎难而上,将一切的精力投入到了法警工作中。他坚持“从严治警、从严治队”的方针,建立健全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外树形象内强素质,不断提高每个法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王志文以业务素质的提升为突破口,要求法警队员认真学习司法警察职责类的专业知识,将专业知识的掌握与否作为年终的一项考评指标,队员们争相学习业务知识,法警队干警自觉学习蔚然成风。
值庭是法警的一项基本工作,这看似平凡的工作,在王志文眼中却是每次都需深思熟虑才能开展的。他根据案件的性质及被告人的具体特征精心部署、严密防卫,制定周密的值庭计划。如2003年4月,金溪县法院刑事庭审理了一起11名被告人的盗窃、销赃案,旁听群众达二百余人。王志文早计划早安排,要求法警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对11名被告人设定了具体的看管法警,责任落实到人,使被告人的行为尽在掌握中,对旁听席亦设了专人维持秩序,对旁听群众的过激行为进行了及时制止,文明执法,确保了庭审活动的顺利进行。2003年至2005年间,王志文带领的法警大队共为刑事庭值庭145次,提押被告人200人次,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此外,王志文曾14次接受市中院的调派带警远赴广东、上饶等地配合执行,均凯旋而归。
严肃执法 敢做善为
由于基层法院审判人员的断层,审判、执行人员奇缺,执行案件久执不结的现象时有发生,为树立法律文书的严肃性,提高案件的执结率,提升法院在老百姓心中的地位,王志文带领的法警大队接受法院的统一调度和指挥,自2003年以来,法警大队承担了法院50%执行案件的执行。
开展执行工作,需要一种胆识与气魄,有着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心的王志文顶住压力,刻苦学习和钻研执行业务知识,锐意进取,对执行工作不敢有丝毫懈怠。他率先垂范,带领法警队员,克服重重困难,创造性地开展执行工作,切实缓解了执行案件久执不结的状况,执行工作成绩显著。2003年至2005年间三年间共执结各类案件288件,执行标的额达568.1万元。年年超额完成院里下达的任务,法警大队在全院的目标考核中实现了“三连冠”。通过连续几年的艰苦努力,缓解了金溪县法院“执行难”的状况,使执行工作走向良性循环的轨道。
与王志文在法警大队搞过执行工作的同事都知道,王志文在执行方面有方法、有策略、有艺术。2004年8月,法警大队在执行一起拖欠货款纠纷案件时,因被执行人夏某在案件受理时已被检察机关拘留,家中房产在银行抵押。当被执行人在检察机关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时,申请人当即向法院强烈要求接着拘留被执行人夏某。王志文并没有简单从事,考虑到案件的具体情况,他决定不拘留被执行人夏某而是改由被执行人的亲友为其担保,结果在担保期内夏某自动将判决确定的义务执行完毕。
“群众利益无小事”,王志文将群众利益放在心中。2004年,法警大队接手了一件标的额仅为240元的相邻权纠纷案,这看似一桩很简单的案件却也让法警大队伤神费时,被执行人邓某为富不仁,对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置之不理,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王志文多次找到被执行人,循循善诱开导邓某,最终邓某甘心情愿地拿出了240元钱予申请人,使案件顺利执结。
类似这种小标的的案件在执行中经常碰到,有的被执行人外出打工,有的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双方均是残疾人,有的被执行人是大权在握的执法机关,有的被执行人是地痞等,但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威严,王志文可以静下心来办案,摒弃地方因素的干扰,把执行工作做扎实,做到位。
加压争先 “文武”兼备
如果你问法院的同事怎么评价王志文的,听到最多的是“兢业才子”。王志文认为如果法警工作只局限于看管好人犯、值好庭,不出差错就安乐的话,那么,法警队在法院内的位置和综合素质形象就永远提不高,何况人们也普遍认为法警只会押人值庭,不会搞信息、调研、法制宣传工作,是典型的只能武,不会文的庭室。他对这种看法从心底里感到担忧,担心法警队在院领导、同事心中的形象会每况愈下,他下决心要将调研、信息、宣传工作作为法警大队的一项特色工作来抓。2003年至2005年三年间,法警大队完成国家级调研1篇、国家级信息2条,市级调研1篇,被采用省、市报纸刊登的宣传有116篇,信息24条。其中,王志文个人被采用的各类文章达70余篇,他也被多家报社聘为特约撰稿人。通过他和全队同事的共同努力,信息、调研这项工作已占据了全院工作的半壁江山,使得院党组对法警大队“高看一格,厚爱一分”,树立了法警大队法警能文能武的新形象。
竭诚待下 牢记使命
王志文担任法警大队长期间,在工作、生活上都是同事的好榜样。工作上他兢兢业业,刻苦钻研。生活上,他犹如老大哥关心干警的生活。2004年,法院为每个部门配装一台空调,王志文考虑到法警队员人多且都在一个办公室办公,队员们外出办案也非常辛苦,他立即向党组建议,把法警大队的空调装到法警队员办公室,而他自己在炎热的高温天气里却是用一台电风扇来对付酷暑。
现担任院党组副书记的他分管法警大队和行政审判庭,对于03年至05年未执结的案件情况他了如指掌,就07年这短短的半年时间,他一个人在外就发现三个被执行人,并及时通知队员及时将被执行人带至法院执行,案件均顺利执结。不少人对王志文说:“你已是个院领导了,没必要为了小案子而劳心伤神,副职只要在分管口把好关就行。”但王他却认为:“人生犹如棋局,不仅成功还求步步精彩”,他还和往常一样,经常和干警一道下乡办案,了解案件的进展及执行过程中需改进的问题。
有人说王志文是个爱管闲事的人,但他自己却说:“我们身着警服,出门在外遇有紧急情况就必须敢言、敢上”。2003年9月,王志文带队在外执行,碰见两位身份不明的青年手持菜刀、酒瓶斗殴,他们当即上前制止,并将一名违法嫌疑人扭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2006年6月,王志文带队员赴江苏执行,由于天气炎热,一辆汽车在高速公路上突然出现故障,正巧王志文途经此地,他立即停车向江苏交警报案,待交警部门出警处理后才离开事故现场。
俗话说:“火车跑得快,全凭车头带”。在王志文的带领下,他所分管的法警大队面貌焕然一新,涌现出了诸如“人民满意五星政法干警”、“个人三等功”等先进个人。
王志文真正将言行付诸于“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他正是以其人格的魅力、兢业的精神和共产党员的责任感,不畏困难,锐意创新,塑造了一名政法干警在新形势下奋发有为的良好形象。因为热爱,所以付出,王志文以一个平凡法警爱岗敬业的情怀,以一个普通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将全部精力凝聚于警徽那夺目的光芒中,用热血丹心谱写出精彩的人生华章。(来源:法警天地网 作者:江西省金溪县人民法院 陈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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