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上一层 | 新闻 | 法治 | 法律 | 规范 | 研讨 | 风云 | 警务 | 经验 | 英才 | 警装 | 警钟 | 图片 | 情怀 | 摄影 | 联系|视频|问答|社区

                                        法警排头兵王绍华

                                 加入时间:2007-10-01 来源:本站 作者:佚名

  2002年,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成立了法警队,王绍华就是这个法警队的第一任大队长。曾经是军人的王绍华在多年的军旅生涯中锻造出一种密切合作、身先士卒、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通过对工作的积极探索,法警队在短短的五年中,从小到大,从弱到强,逐渐走向正规化、规范化。王绍华所在队被市法院评为“司法警察排头兵”称号,并被省法院评为“专业训练优秀法警大队”称号,成为全市法警支队的一个亮点。王绍华也多次获得县法院“先进工作者”称号。
  作为一名司法警察,王绍华爱岗敬业,勤勤恳恳,在法院全体人员中有口皆碑。作为一名领导,除了搞好大队的日常管理工作外,还积极参与提押被告人、值庭、协助执行,机关警卫值班,参与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等工作。还使法警队在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刑事审判中,押解人犯是法警的一项重要工作,他每次带队提押人犯时,都事先与主审法官和看守于警进行沟通,了解人犯的表现和思想状况,然后根据具体情况合理部署警力,做到周密安排,责任到人,万无一失。几年来,他带领全队人员以高度的警惕意识和责任意识,安全顺利地完成了押解人犯的任务,没有出现过任何问题。
  2006年,在市法院开庭审理辽宁“116”和“105”两个大案中,王绍华带领法警队人员担负从县看守所押解4名被告人至市法院法庭的任务。尤其“105”涉黑案,4名案犯中一名主犯,王绍华亲自武装押解,独立完成了任务。茫这两次庭审过程中,全队人员在他拘带领下,认真履行职责,出色地完成了市法院法警支队交给的这项特殊任务。
  近几年,对于一些恶意闹访事件,王绍华总能冲在前,并能适度、果断对闹访者作出处理。一次,一闹访者的女儿来到法院,先是在门厅“绝食”,后来又发展为吞食安眠药,在被抢救过来后,又要跳楼,在跳楼时,是时刻保持警惕的王绍华最先发现并及时制止的。
  对于闹访者,王绍华有足够的耐心,苦口婆心的劝解,很多人在通往“闹访”的路上被王绍华挡了回来,也有不少当事人,在他的劝解下消了气,正如同志们戏言的:王绍华庞大的身躯,是一面真正的墙!几年来,王绍华因为制止闹事者,被威胁过,甚至被咬伤过、抓伤过,但他从不放弃息诉息访的行动,宁愿自己受伤,也不激化冲寒,在法警中树立起了一名司法警察的良好形象。

    上一篇:江津法院法警陈卫东塌方陡壁下救出重伤员
    下一篇:群众被拘禁 法警解危难。
           [返回主页]    [返回起始页]


Copyright 2007 kuufo.com All Rights Reserved.网站导航
版权声明 法警天地网 版权所有 辽ICP备07004971号 投稿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