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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县法警:抓队伍促规范 严管理创一流
—横县法院司法警察大队贯彻《内务条令》《执法行为规范》的做法与体会
2007-05-06
我院司法警察大队成立于1996年,现有警员22人,其中授衔法警11名,以工代警2名,聘用警9名。多年来,我们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争创一流规范化法警队为目标,在上级法警总队、支队和横县法院党组的领导下,不断更新理念,团结进取,严字当头,抓班子、带队伍、促规范、创一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内务条令》、《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行为规范》,在履行职能服务审判工作、抓警队规范化建设及争先创优等方面取得了不少可喜成绩,多次受到上级法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表彰。2000年,大队被评为南宁地区“严打”惩治斗争先进集体和法院司法警察系统先进集体,2002年被广西高院评为“全区人民满意的法警队”,2006年被共青团南宁市委授予“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以出色表现夺得南宁市法院法警业务技能比赛集体第一名,并被南宁市中院记立集体三等功一次;警员中也先后有3人荣立三等功,有11人25次受到区、市法院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获得荣誉的同时,我们也积累了一些做法,今天在这里作个汇报,希望大家批评指正。
一、党组重视,一抓到底,“四优先”为法警规范化建设大开绿灯 法警工作是法院的“门面”,法警队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在很大程度上代表着整个法院的形象。因此,我院党组十分重视法警大队建设,王柏映院长亲自担任大队的第一政治教导员,并专门指定一名年富力强的副院长具体分管。按照“把法警大队打造成法院形象窗口”的定位,多年来我们坚持实行四个优先,为法警规范化建设大开绿灯:
一是优先配足配强法警班子。法警队成立之初,班子只有一名大队长、副大队长,管理不到位,工作积极性不高。2000年来,我们根据工作需要,优先选择政治素质好、开拓劲头足的年轻干警,逐步地充实到法警班子中,使大队按规定职数配足配强了正副大队长、教导员共4人,并新组建了机动、值庭押解、协助执行和机关保卫四个中队,提拔任命了4名中队长。经过调整,大队班子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不论是集中宣判、协助执行死刑还是重大案件庭审,大队领导都能团结协作、身先士卒,强制执行第一个到达岗位,抢险救灾、处理突发性事件则冲锋在前,“火车头”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实践证明,我院22名法警之所以能多年如一日地精诚团结、蓬勃向上,并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佳绩,班子领导在位在职、敢抓敢管,起到了很关键的凝聚、表率作用。
二是优先落实法警的政治级别、福利待遇。由于方方面面的客观原因,我院法警队的政治级别及聘用法警工资福利待遇一直得不到落实,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干警的工作主动性。为此,尽管同时仍有部分书记员、助审员政治级别未解决,从2003年起,我院党组还是优先把理顺法警级别问题作为队伍建设一件大事重点来抓,院长亲自跑县委、政府、组织部,找主要领导汇报、协调,反复沟通,最后经过三年多的不懈努力,终于争得县委理解、支持,县委常委会于今年初决定大队长、教导员和两名副职分别套正、科副级,并确定由县财政解决法院10个名额的聘用法警的工资、养老保险等福利待遇问题。这样大幅度地落实法警政治、福利待遇,在我院历史上还是头一次,广大警员深受鼓舞,士气高涨,积极地以实际行动争先创优,来报答党组的关心。
三是优先满足法警经费需要。近年来,我院为搬迁重建,欠了许多债,县财政每年拨给的办案办公费用也只有10万元左右,经费十分紧缺,但只要是法警规范化建设所需,我们都予以倾斜、照顾。2004年至今,我们不管如何困难,每年都优先拨出1万多元的经费,专供法警队业务训练之用,为提高警队的科技含量、实现科技强警,还千方百计挤出资金8万多元,为法警队装修荣誉室、会议室、警械室、规范化制度上墙,配备电脑、打印机等现代办公设备,安排警务指挥车、囚车各一辆,添置警营生活设备,购置防弹衣、电警棍、钢鞭、头盔、对讲机、安检门、防暴服、武装皮带等警械装备,还安装了太阳能热水器,配备了6万多元的健身训练器械,还有室内、室外训练场,使警队装备基本实现了现代化,成为全市乃至全区警队中办公条件最好、警械最齐全的警队之一。
四是优先解决法警办公场所难题。办公场所不足一直是困扰我院法警队“老大难”问题。2004年初,上级法警队提出了归口管理的要求,尽管当时我院还在旧址办公,场所十分拥挤,但我们仅用三天时间就设法腾出一间宽敞明亮、位置最佳的办公室给法警队,面积由20平方米扩大到90多平方米,为法警队扫除了集中办公的最大障碍,使其迅速地实现了规范化编队管理。当年5月份,南宁市中院法警支队专门在我院召开了编队归口管理工作现场会,肯定我院的做法。
2006年7月份,我院总体搬迁后,我们又将一栋占地533.83平方米、建筑面积905.94平方米、两层共12间的楼房作为法警楼,单独交由法警队搞准军事化的“警营式”管理,为法警队争创一流业绩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区高院法警总队领导视察中给予肯定,认为全区绝无仅有。2006年上半年,区高院法警总队在我院召开了全区法院司法警察规范化建设现场会,推广我院经验。
二、严格管理,严格训练,“六规范”全力提高警队战斗力
按照依法治警、从严治警的要求,多年来我们不断细化法警队的职责,先后建立、完善了32项规章制度,并编成我院法警队有史以来的首个规范化建设资料册,印发全队,严格执行。结合工作实际,我们着重从六个方面约束、规范法警的行为,努力提高他们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锻造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文明之师、威武之师:
一是规范政治思想教育和警务、法律业务学习。树立政治建警理念,专门制定法警政治思想教育计划,并坚持利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围绕法院系统每年的教育整顿活动要求,认真开展教育,改变过去思想教育一定程度上存在的、流于形式的现象,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同时,注重抓好队员的法律专业知识和警务工作知识培训、学习,切实提高法警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经过努力,全队现有法律本科、大专以上文凭的20人,占95%;有党员13人,占62%,先后有8名党员被评为县、市级优秀党员,党支部年年被我院党委、县委评为优秀支部。按照区高院法警总队领导的评价,我院法警队现在基本达到了“四个合理”,即:正式警与聘用警搭配比较合理、年龄结构组成比较合理、思想政治素质比较合理、学力水平比较合理。
二是规范法警执法职责。从大队长到一般警员的职责,从值庭、押解、安检、看管到机关保卫、送达、接待来访、协助执行等职能要求,都形成制度,明确下来,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实际执行时做到“三严”,即程序严、督查严、处罚严,确保每个警员都恪尽职守,创造性地出色完成好每一项任务。仅2004年至今,法警队就接待来访群众8000多人次,值庭900多件,押解1200人次,送达诉讼材料2000多件,协助查封、扣押财产价值2640万元,协助执行死刑6人,协助执行各类案件2673件,标的额14380万元,协助执行“三大纠纷”积案18件,面积8800多亩,均没有出现任何差错,为我院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争创“全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全区人民满意的好法院”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三是规范法警体能、军事技能训练。
制定《司法警察军事业务技能考核细则》和业务技能训练方案,并不折不扣地、有目标、有计划地狠抓落实。训练中坚持做到“三个不动摇”,即:每周五集中训练不动摇,每年进行半个月的全封闭军事技能训练不动摇,每年保证法警一万元左右的训练经费不动摇,以此确保训练能正常、有效进行,不断增强警队实战能力。为磨练队员意志、加大培训强度,我们将队伍拉到公路上和横县有名的大山中,开展4公里越野跑、深山10公里徒步穿越等活动,通过艰苦集训提高队员的体能素质;为最大限度提高训练质量和效果,我们坚持邀请横县武警教官,按军事化标准指导队员们规范队列、擒拿格斗、警械使用、射击、捆绑等动作。辛勤汗水换来了骄人的战绩,我院法警队每年教育训练达标率都在95%以上,业务考核及格率都达100%,优秀率达75%;2005年在南宁市法院法警军事技能比赛中,夺得集体第一名,并一举包揽了包括男、女第一名在内的个人全能前十名中的五个名额。最高人民法院警务部领导张长立一次在视察我院法警队时说
:“想不到一个基层法院法警大队这么训练有素,精神面貌这么积极向上,真是难得。”
四是规范警械装备管理。严格执行《枪支管理条例》,专门指派一名队领导负责,坚持24小时枪库值班制度,定期检查保养,警队成立至今,从未发生过任何涉枪事故;制订完善《车辆管理办法》,坚持对法警进行交通法规教育,长鸣警钟,实现连续十年法警行车无事故;协助执行、处置突发事件中,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警械,从未造成任何不良后果。
五是规范日常办公、内务管理行为。根据内务条令的要求,对日常工作交接、文件收发处理、请销假、会议、出勤及警卫值班等职责进行细化,从小事、细节抓起,努力抓出好作风、高效率、好形象。
六是规范廉政建设和警容风纪。每年院领导与大队长、大队长与中队长、中队长与一般警员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同时我们还成立督察小组,由轮值的队领导和法警各一人组成,每天负责对干警的执法行为、警容风纪及八小时之外的言行进行巡查、监督,凡有违章违纪行为的,一律严肃处理,决不含糊。由于监督到位,全体警员警容严整、纪律严明、精神饱满,建队至今,从未发现过任何违法违纪现象。
三、立足本职,奉献社会,“三活动”推动一流法警队创建进程
我院法警队除了坚持依法治警、从严治警和尽职尽责地履行执法职责、结合实际争先创优之外,还特别注重立足本职、以人为本,主动开展一系列的回报社会、奉献爱心活动,努力提高法警队的社会知名度,并以此为载体,不断促进自身工作的改善和机制创新,有效推动争创“一流规范化法警队”活动的深入开展。
自2005年起,我院法警队按照“人民警察为人民”的要求,开展了“一献二建三帮教”活动:“一献”即鼓励干警参加
“无偿献血”活动,全队先后有16人参加献血,共献血3400毫升,为社会尽了责任;“二建”即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发挥警队年轻人多、朝气蓬勃的优势,利用团支部这个阵地,结合法警工作特点,与县城的一个中学结成警民共建单位,每年定期给学生上法制课,以案说法,帮助青少年提高法制意识,增强其对不良诱惑的抵抗力、免疫力,为预防、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出力,由于表现突出,2006年警队被共青团南宁市委授予“青年文明号
”荣誉称号,现正朝争创区级“青年文明号”努力;“三帮教”即到县戒毒所对戒毒人员开展面对面的帮教、对失足未成年罪犯进行回访帮教、给失学儿童捐助学费、给县特殊学校的儿童捐助盲聋哑生活、学习用品等,两年多来,共帮教吸毒人员130多人次,回访未成年罪犯21人次,为失学、特殊儿童捐助钱物价值5000多元,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来源:南宁法院网
王柏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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