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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剑锋从磨砺出—记福鼎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
2007-05-06
这是一个特殊的群体。
这是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纪律严明、训练有素的司法警察队伍。
这是一个在短短的5年时间里就令人刮目相看的集体。成立于1997年的福鼎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先后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教育训练先进集体”,荣立集体三等功二次,个人三等功一次,并有5人次被上级法院评为先进个人。今年4月,在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工作会议上,这支年轻而又充满活力的司法警察队伍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人民满意的法警队”的光荣称号。这是福建省法院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法警队,这也是宁德市两级法院集体单位近年来首次获得国家级的表彰。
1997年,组建法警大队之初,福鼎法院党组即把着眼点放在疏通进出口渠道、探索用人新机制上,“两口一制”是该院构架的长效机制。
一是严把入口关。每位法警的调入都须经过院党组集体讨论决定,绝对不允许素质差的人员凭关系调入警队。大队现有法警11名,队长、指导员是部队转业、退伍军人,是带兵的好手,其余全部是通过本院内部调整及公开向社会招聘等渠道充实到法警队伍,是清一色的党、团员、清一色的业务尖子。
二是疏通出口渠道。法警大队成立后,院党组对其中不适合从事法警工作的人员及时进行了调整,其中1名法警因素质好且具有法官资格,但由于年龄偏大而被调到了业务庭工作。
三是实行法警聘任制。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和《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该院从当年社会上聘任了5名法警。聘任的法警在聘任期间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每年一聘,工作表现出色的可以续聘,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这一批法警每年都全部续聘。“两口一制”的结果是:这支队伍始终富有活力,始终生机勃勃。
坚持不懈地强化训练练就了一身强本领。
2001年7月,福鼎法院审理一起团伙犯罪案件,所涉及被告人多达23名,由于案件的性质特殊,被告人多,犯罪次数多,押解、值庭的任务异常繁重。在连续3天的庭审中,法警们每天从早上7时30分押解被告人开始,一直值庭到晚上7时,有时甚至晚上加班。天气炎热,汗水直往下淌,但他们精神饱满,站在法庭上纹丝不动。
“站如松”的英姿,令旁听者啧啧称道。
然而,又有谁知道,这背后是智慧和汗水,是青春和奉献。——器械锻炼、五公里越野、登山、游泳、搏击等,使队伍里人人具有良好的体能素质;
——每位法警都能熟练使用多种武器、器械,熟练擒拿,“一专多能”,具有较高的业务技能。
走进福鼎法院法警大队,每个人无不为其优良的装备和浓郁的学习风气所感染,无不为他们所取得的成绩而称奇。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福鼎法院领导深谙此理,下大力气为法警大队配备了专用囚车、手铐、警绳、通讯工具等一流的警务设备,并积极鼓励法警参加各种学历教育。于是,一股学法律的风气成为“队风”。现在,法警大队全队11人中,6人取得了法律大专文凭,2人在读法律大专,3人在读法律本科。良好的法律素质,使他们在审判工作中展示出一种全新的风采。五年来,他们的工作没有出现过一次失误。
金色盾牌,热血铸就,五年的奋斗历程,造就了一支过硬的司法警察队伍,太姥山下的司法警察队伍用自己的心血和汗水谱写了一曲公正文明的赞歌。(作者:游东华 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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