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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从军营中走来—江苏省海门市法院复转军人风采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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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2007-10-07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姜晓静 王宏 |
他们曾经是共和国的钢铁长城,现在已成为法院队伍中不可缺少的骨干力量。他们转业不转志,退伍不褪色,带着军人的刚毅和果敢,把部队的优良传统带到了审判机关,把“第二春”奉献给了审判事业。
曾经的空军副团长
当我们走进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办公室,窗明几净,物品摆放整齐,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的“省一级警队”“省标准警队”“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工作先进集体”的铜牌显得特别耀眼。这是一支由部队转业干部组成的特殊队伍,全队共有司法警察15人,其中14人是从部队转业的干部。他们走出军营,迈入警队,头顶上那颗金盾依旧闪光,赤诚的为国为民之心依旧执着,他们用忠诚铸就着自己的人生之路。大队长王建华,1982 年入伍,在空军某部服役,历任学员、飞行教员、参谋、副团长,2001年转业到海门法院,任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20年的军旅生涯铸就了他坚韧不拨、矢志不渝的军人性格。为了打造一支拉之能战、战之能胜的高素质法警队伍,全面提高法警的业务技能,王建华针对该大队转业军人多的特点,注意发挥他们各自所长,以“三个结合,三个为主”的训练模式,每年都要带领队员集中训练2次,每次10到15天。为了确保训练质量,不走过场,他跟队员“约法三章”:不准请假,不准与外界联系,不准分散精力。在训练中,他与参训法官同吃、同住、同训练。无论是盛夏酷暑,还是寒冬腊月,在队员们的眼中,他既是队长、教练,更是普通的一员。在他的带领下,参训队员训练热情空前高涨,警务工作水平不断提高。每年都圆满地完成了押解、看管、值庭、送达、协助参与执行、警卫等各项工作任务,在全市法警业务技能考核和比赛中,海门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多次以绝对优势摘得桂冠。
曾经的海军分队长
执行局的法官张锡明,1969年入伍,在东海舰队某部任分队长,1984年转业到海门市新建乡政府任司法助理员,1992年调到海门市法院执行局工作。今年59岁的他依旧以军人特有的“不怕吃苦、不怕受累”的精神扑在执行一线上,工作劲头超过了年轻人。每天提前半小时上班,天天如此。可下班却从来没有一个准点。妻子说:执行局才是你真正的家,我这个家只不过是你的饭店和旅馆。他却说:多执结一件案件就是为群众多担一份忧,老百姓打一场官司不容易呀。对他来说,最大的满足就是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去依法攻克一件件疑难案件,让人民满意是他的座右铭。他从事执行工作15年,执结的案子近2000件,执结率始终保持在80%以上。多次获得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先进个人,市优秀共产党员,市委、市政府记功、嘉奖,南通劳动模范……。从军官到法官,虽然身上制服的颜色变了,但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信念没有变。去年,正余镇一对离异夫妇,为了争夺孩子抚育权打了官司。按照法院判决,孩子归男方抚育,但女方却守着孩子不放,女方扬言:谁夺走孩子就和谁拼命!男方发誓:誓与孩子同生存!矛盾一触即发。老张接案后先后六次到女方家里,四次到男方家里,从法理到情理,从感情到亲情,用一片诚心去感化当事人,终于把他们从矛盾对立转向相互理解,不但顺利地完成了孩子的交接,双方还一致为他送来了锦旗,称他是百姓的贴心人。
曾经的陆军指导员
海门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惠冲,1976年入伍,在济南军区某师任政治指导员,1988年转业到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历任助审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2003年1月任海门市法院院长。三十余年军人和法官的生涯,让他既对军人职业百般回味,又对当一名法官情有独钟。为了打造一支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带出一支作风过硬的队伍,刘惠冲在当选院长不久,便在班子内部约法三章:要求法官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法官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自觉在思想、作风、纪律、生活上从点滴做起,时时处处为法官树榜样、做表率。并对班子建设提出了“坚强、民主、团结、务实、表率、创优”的十二字方针,把在部队做思想政治工作的经验广泛运用到抓审判队伍建设中。在院长刘惠冲的带动下,海门法院党组“一班人”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紧紧抓住审判工作中心,积极推进队伍建设,实现了法院工作的跨越式发展,使法院工作留下了一串坚实的脚印——2003年,海门法院被省高院评为 “人民满意法院”;2004年,省综合治理委员会委托省统计局对全省政法队伍采取上门入户等方式作的社会抽样调查得出的报告,海门法院的社会形象、执法质量和服务态度等百姓满意率达100%,这在全省法院仅有三家;2005年,被海门市委、市政府评为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在市机关目标考核中被评定为一类班子,被南通市中院评为审判管理工作先进集体;2006年被海门市委、市政府评为三个文明建设考核法治先进集体,被省高院评为全省调研工作先进集体,在全市法院系统一枝独秀。这些荣誉的背后折射出法院法官奋力拼搏的身影,更凝聚着“带头人”刘惠冲的汗水,2005年省高院为他荣记个人二等功。今年4月1日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施行之后,诉讼收费标准大幅下调,案件数量激增,有的同志反映:“只要按规定标准收费就行了,不应该再减缓免了。”但刘惠冲却说:“新办法就是要让打不起官司的老百姓打得起官司,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必须该减的减,该缓的缓,该免的免。依靠群众,服务群众,这个我党我军的法宝,任何时候都不能丢。”正是这种朴素的爱民情怀和军人本色,为“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审判宗旨作出了完美的诠释。
古希腊著名的物理学家阿基米德曾说,给他一个支点,他可以把地球撬起来。我们也完全有理由相信,只要给这些优秀的转业军人以时间和机会,他们就会支撑起审判事业的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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